风水学对人与自然的独特认识
在人类的历史上,以易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着独特的认识和追求。“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中国古代称为“天人关系”,亦叫做“天人之际”。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汉代哲学家、语学家杨雄(公元前53~18)认为,能够通达天地人之道理的人,才可以称之为儒者;只通天地之道而不通人道者,只能算作是有一技之长的匠人。在“天人关系”上,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见解就是“天人合一”,即: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天地万物本来就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这种强调天与人之间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天人合一”观念,可以说是数千年来中国农业文化的产物。老子哲学认为,宇宙间有“四大”’即:“道”、“天”、“地”、“人”。并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同时主张师法自然,法地则天。这种“天人合一”的观念和法地则天的思想,对风水学的形成和发展都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崇尚和谐的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灵魂。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天地阴阳》中称:“天地之道美于和”与“天地之美莫大于和”,这里所说的“和”,即“和谐”。它包括“天地之和”、“天人之和”、“人际之和”和“身心之和”等,崇尚和谐的思想观念,对中国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所崇尚和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所谓“天人合一”,实际上就是讲“天人之和”、“天人合一”,即天人构成一个和谐、有机统一的整体,人作为天(即自然)的一部分,理应与其和谐相处,风水学非常讲究“天人之和”、“人际之和”以及“身心之和”。
人类社会是自然环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人是自然环境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它又同时是自然环境的对立物。人时时刻刻都不能脱离环境而生活;环境每日每时都在影响着、制约着人们的生存和发展,参与形成不同人群的各种特点。同时,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又不断地作用于自然环境,使它发生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因此,人和自然环境的关系是极其错综复杂的。中国古代有着基本独立的文化系统和风水学理论。从萌芽时期开始就包含着对人地关系的独特认识。各种人地关系的认识又千丝万缕地深入与渗透到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活动之中。
对于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关系的认识,历来一直有以下三种观点。
1、听命于天
听天由命,在中国古代是以庄子为代表因任自然的顺天说。
这种思想在西方的地理学史上,叫做“地理环境决定论”。它将人的地位和作用,作为自然环境的奴仆与附庸,强调环境是塑人(类)生活的控制力量。人(类)并不是一个自由的因素,而是跟在自然所确定的方向后边走。
这是自然顺从论,是一种消极思想的倒退论,认为今天人类活动给自然界造成的影响,已经超出了自然界自我调节功能所能同化的限度,生物圈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参数开始变得不利于人类的生存,主张“退向自然”。然而人类的进化,社会的进步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一切顺从自然的消极观点也是违背历史发展规律的。不过,这种重视自然价值和生态学的思想已提醒和迫使人们重新广泛地检验人类的行为,是否符合自然的法则和人与自然共生的法则。
2、人定胜天
人定胜天,在中国古代是以荀子为代表改造自然的制天说,这种观点是一种片面的激进思想。自从西方“戡天”(战胜自然)的思想传入中国后,苟子的学说受到高度赞扬。但是,这种狂热的激进思想一味讲“戡天”便会弓i起陷于破坏自然。事实上自然界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如果盲目破坏自然,会引起破坏人类生存条件的严重后果。
这种思想认为,人是自然的主宰者、统治者,人是自然的主人。自然环境可以由人的意志来支配、摆弄和摆布。人的意志可以决定一切。这种思想片面夸大了人的作用及人的主观意志和力量,认为一切客观的自然环境条件都可以由人来创造、由人来塑造、由人来安排。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大跃进”时期,曾走过弯路;其表现是流行于当时的口号“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喝令三山五岳开道……要把山河大地重安排。”它蔑视自然本身生命的机理和客观世界内在的规律,酿下苦果,其危害程度是十分严重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
这是环境虚无论,也是一种人类中心论,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对自然的征服能力必将达到无所不及的程度。人最终一定能摆脱自然界的束缚,用技术圈、智慧圈代替生物圈,将建筑视作可以独立于环境之外为人控制的一个场所,人类会依靠自身的力量,在各种环境下,使自己得以生存。
这种征服大自然,视环境虚无的思想是相当危险的,我们应该时刻记住这样一个最简单的事实——人也

